大家好
我今天早上去屏東地方法院
為什麼?? 因為我要去當證人
二年級上學期期末的時候 我們班的陳X均被前男友拘禁還被打
因此星期三的課她沒辦法來上
她的家人要控告對方 法院要看證據
結果我們班的點名紀錄 只有一二節她有被我請假
這下子對方可驕傲了: 她有去上課喔!!
鬼扯啦!! 如果她有來上課 怎麼沒人跟我說她受傷了 還要我等到星期四才看到
可惜這句話不能跟法官說
我很無奈 只能照實說我也不知道怎麼了 也許上課老師沒點名

剛剛我在回來的路上 想了很久
昨天你們一聽到老師調課 就興高采烈的跑回家
你們不跟我請假回家 如果路上出了意外 換家長來怪我們學校
今天你們都平安 這是好運氣
可是天有不測風雲 照規定來 很多意外可以避免 就算發生事情 我也能提供證明給你保障權益

總而言之 三年級的課很重 現在的二年級也比你們去年更重 為的是要給妳們培養更實在的能力 沒有課的時間 來科辦借電腦打作業都是最好的時間利用

挖矽島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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